当前位置: 龙岗管理局 > 通知公告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龙岗区[坪西地区]法定图则04-28地块和[新生地区]法定图则05-07、05-08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日期: 2021-04-28    来源:

 

  为加大住房供应,拟对[坪西地区]法定图则04-28地块和[新生地区]法定图则05-07、05-08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规划调整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该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坪西地区]法定图则04-28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用地面积31913平方米,容积率3.0,配套设施为肉菜市场,备注:规划。

  [新生地区]法定图则05-07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用地面积27435平方米,容积率3.2,配套设施为居住区级文化中心,备注:规划。[新生地区]法定图则05-08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用地面积23045平方米,容积率3.2,备注: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坪西片区]04-28地块划分为04-28-01和04-28-02两个地块。其中,04-28-01地块用地面积为16656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4.5,配套设施为6班幼儿园(占地面积18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16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邮政所(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社区菜市场(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备注:规划,配建不少于16489平方米公共住房;04-28-02地块用地面积为15257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容积率3.0,备注:规划。

  (二)[新生地区]05-07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不变,容积率5.0,配套设施为6班幼儿园(占地面积18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16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用地面积150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公共充电站(有效使用面积700平方米,不少于8个快速充电位)、社区菜市场(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备注:规划,配建不少于30453平方米公共住房。

  (三)[新生地区]05-08地块划分为05-08-01和05-08-02两个地块。其中,05-08-01地块用地面积为1220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教育设施用地,配套设施为27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备注:规划;05-08-02地块用地面积为10845平方米,其他指标保持不变。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三)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路2号龙岗街道办事处一楼展厅。

  (四)项目现场

  地址:龙坪大道和龙凤路交汇处东侧。

  (五)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四、公示时间

  共30个自然日,自2021年04月28日起至2021年5月27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联系,公众可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0),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27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报批。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宋工;电话:0755-28923346;传真:0755-28918213。

  特此公示。

  附件: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龙岗区[坪西地区]法定图则4-28地块和[新生地区]法定图则05-07、05-08地块规划调整的情况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1年4月28日

相关文档: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龙岗区[坪西地区]法定图则4-28地块和[新生地区]法定图则05-07、05-08地块规划调整的情况.jpg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