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华为岗头人才公寓施工配套临时占地项目(北侧)拟使用龙岗区坂田街道林地公示
日期: 2020-05-10 来源:
一、拟使用林地用途:用于华为岗头人才公寓施工配套临时占地项目(北侧)建设。
二、使用林地范围:龙岗区坂田街道岗头社区Ⅰ林班3-2、3-5、5-7、5-17、6-1、6-2、7-1、7-2、8-2、8-3、8-4、9-3、12-13小班内林地。地籍小班号为:440307012001000100302、440307012001000100305、440307012001000100507、440307012001000100517、440307012001000100601、440307012001000100602、4403070121000100701、4403070121000100702、4403070121000100802、4403070121000100803、4403070121000100804、4403070121000100903、4403070121000101213。
三、使用林地面积:林地面积共7.1621公顷,按使用林地类型划分,分别为防护林林地4.4961公顷,经济林林地2.5554公顷,用材林林地0.1106公顷。
四、公示时间:2020年5月10日至5月16日。
五、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反映,受理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6楼1606室,联系人:巫工,联系电话:28918216,邮箱lgbgs@pnr.sz.gov.cn;如无异议,公示期满,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程序予以审批。
附件:华为岗头人才公寓施工配套临时占地项目(北侧)地理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0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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