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龙坪盐通道北段(坪山段)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公示
日期: 2026-04-04 来源:
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申请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手续,经核查,该用地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现对该项目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6年4月4日至2026年5月3日。(30个自然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二、公示渠道
本事项除在《深圳特区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ps/
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lg/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
三、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1.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收件人:苏工;联系电话:0755-28297869;2.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收件人:刘工;联系电话:0755-28905861。并在信封上注明“龙坪盐通道北段(坪山段)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ggxmk@pnr.sz.gov.cn(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邮箱;2.liuzhc@pnr.sz.gov.cn(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邮件标题请按照“龙坪盐通道北段(坪山段)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后,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1.关于龙坪盐通道北段(坪山段)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情况的公示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6年4月3日
相关文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