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龙岗管理局 > 通知公告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龙坪盐通道北段(坪山段)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公示

日期: 2026-04-04    来源:

 

  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申请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手续,经核查,该用地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现对该项目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6年4月4日至2026年5月3日。(30个自然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二、公示渠道

  本事项除在《深圳特区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ps/

  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lg/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

  三、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1.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收件人:苏工;联系电话:0755-28297869;2.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收件人:刘工;联系电话:0755-28905861。并在信封上注明“龙坪盐通道北段(坪山段)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ggxmk@pnr.sz.gov.cn(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邮箱;2.liuzhc@pnr.sz.gov.cn(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邮件标题请按照“龙坪盐通道北段(坪山段)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后,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1.关于龙坪盐通道北段(坪山段)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情况的公示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6年4月3日

相关文档:

附件1:关于龙坪盐通道北段(坪山段)涉及基本生态控制 线情况的公示图.png

附件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