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变更地字第【440307202100103号】和【440307202100097号】《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部分内容的公示
日期: 2025-06-06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工作规则>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宗地号G08215-0318和G08215-0319的用地单位分别申请对地字第440307202100103号、440307202100097号《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部分内容进行变更,该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龙岗区园山街道DY01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一期01-04地块(宗地号G08215-0318)和01-05地块(宗地号G08215-0319 )位于园山街道保安社区,广达路与为民路交会处西侧。
二、变更内容
(一)01-04地块
连廊或公共通道增加条款:1#公共架空连廊位于盛义路上方,用地(水平投影)面积不超过宗地图范围,竖向黄海高程62.30米至69.00米,具体高程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保证道路上方净高不低于5米。公共架空连廊应无条件履行相邻地块互联互通义务,功能为人行通道,产权归政府所有,24小时无条件对公众开放。公共架空连廊柱网的设置不得影响市政道路的正常通行和市政管线的敷设要求。
地下空间增加条款:
2#地下空间位于盛义路下方,设置地下停车功能,黄海高程竖向标高范围42.20米至56.10米,具体高程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上方覆土深度同时应符合相关规范,满足道路市政管线敷设要求,用地(水平投影)面积不超过宗地图范围。
(二)01-05地块
连廊或公共通道增加条款:2#公共架空连廊位于广达路上方,用地(水平投影)面积不超过宗地图范围,竖向黄海高程59.40米至66.30米,具体高程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保证道路上方净高不低于5米。公共架空连廊应无条件履行相邻地块互联互通义务,功能为人行通道,产权归政府所有,24小时无条件对公众开放。公共架空连廊柱网的设置不得影响市政道路的正常通行和市政管线的敷设要求;6#公共架空连廊位于广宁路上方,用地(水平投影)面积不超过宗地图范围,竖向黄海高程66.00米至70.50米,具体高程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保证道路上方净高不低于5米。公共架空连廊应无条件履行相邻地块互联互通义务,功能为人行通道,产权归政府所有,24小时无条件对公众开放。公共架空连廊柱网的设置不得影响市政道路的正常通行和市政管线的敷设要求。
地下空间增加条款:
1#地下空间位于广宁路下方,设置地下停车功能,黄海高程竖向标高范围51.50米至57.50米,具体高程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上方覆土深度同时应符合相关规范,满足道路市政管线敷设要求,用地(水平投影)面积不超过宗地图范围。
(三)其余要点内容不变。
三、公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2.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横坪公路288号
3.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广达路与为民路交会处西侧。
(二)网上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lg
(三)深圳商报
四、公示时间
共10个自然日,自2025年6月6日起至2025年6月15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将意见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规划科506室,李工;联系电话:0755-28906941;并在信封上注明“变更地字第【440307202100103号】或【440307202100097号】《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公示意见征集”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至邮箱:longganggh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变更地字第【440307202100103号】或【440307202100097号】《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公示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15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研究和处理。
特此公示。
附件:项目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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