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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汉弘大厦总平面图修改事宜的公示

日期: 2024-08-27    来源:

 

  深圳汉弘数字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汉弘大厦的建设工程设计文件修改备案,该项目位于龙岗区宝龙街道高科大道42号,用地单位于2021年12月2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LG-2021-0155号)。本次申请修改内容涉及已批总平面图相关内容调整(详见云线圈注部分)。

  一、主要修改内容

  (一)自行车停车区调整至宿舍北侧;场地竖向标高根据室外道路进行调整。

  (二)各栋屋面设备房轮廓范围调整。

  (三)因宿舍8-19层层高调整,建筑高度由72.5米调整为74.4米。

  (四)图纸版本号、日期调整

  二、公示时间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9日)。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二)项目现场

  地址:龙岗区宝龙街道高科大道42号

  (三)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lg/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将意见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建筑设计科1105室,张工;联系电话:0755-28918132;并在信封上注明“汉弘大厦公示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书面意见扫描后发至邮箱:laishh@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汉弘大厦公示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9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研究和处理。

  特此公示。

  附件:1.修改前总平面图

             2.修改后总平面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4年8月27日

相关文档:

修改前总平面图.jpg

修改后总平面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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