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公明水库-清林径水库连通工程(土建二标)临时用地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公示
日期: 2023-11-28 来源:
公明水库-清林径水库连通工程(土建二标)临时用地涉及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用地。现依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将项目申请临时用地占用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用地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临时用地共九个地块,本次公示共七个地块,共计12270.5平方米,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11294.91平方米;地块一用地面积共4800.17平方米,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4800.17平方米,拟作为临时生活用房、临时办公用房;地块二临时用地面积共132.59平方米,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132.59平方米,拟作为临时施工用地;地块三用地面积共295.06平方米,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295.06平方米,拟作为临时施工用地;地块四用地面积共3032.12平方米,涉及基本控制线2534.5平方米,拟作为临时施工用地;地块五用地面积共2894.52平方米,涉及基本控制线2894.52平方米,拟作为临时施工用地;地块六用地面积共715.1平方米,涉及基本控制线237.13平方米,拟作为施工临时道路;地块七用地面积共400.94平方米,涉及基本控制线400.94平方米,拟作为临时施工用地。具体情况见附图。
二、公示方式与地点
本公示除在报纸刊登外,同步在下列实地和网站展示: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三)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lg/
(四)公明水库-清林径水库连通工程(土建二标)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大运AI小镇东侧;水官高速以北、四联路以东;武深高速以南、四联路以西。
三、公示时间
项目用地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自2023年11月28日起至2023年12月28日止。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本项目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公示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12月28日之前(若邮寄以邮戳为准)将反映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寄(送)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来信请寄: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邮编:518172,信封上请注明:公明水库-清林径水库连通工程(土建二标)临时用地。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逾期视为无意见,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程序进行审批。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工,联系电话:0755-28900440,传真:0755-28900430。
特此公示。
附件:公明水库-清林径水库连通工程(土建二标)临时用地涉及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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