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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平湖街道雁田水库(木古河流域)水质保障工程明光路临时用地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公示

日期: 2023-09-23    来源:

 

  平湖街道雁田水库(木古河流域)水质保障工程明光路临时用地涉及占用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2013版)范围内用地。现依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将项目申请选址占用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2013版)范围内用地情况公示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平湖街道雁田水库(木古河流域)水质保障工程明光路临时用地选址位于龙岗区平湖街道明光路北(100号)明光塑胶制品厂附近,建设单位为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占地面积为399.12平方米。

  平湖街道雁田水库(木古河流域)水质保障工程明光路临时用地选址位于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2013版)范围内,具体情况见附图。

  二、 公示方式与地点

  本公示除在报纸刊登外,同步在下列实地和网站展示: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

  (二)深圳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龙岗区平湖街道平安大道309号

  (三)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四)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lg/

  三、 公示时间

  项目用地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自2023年9月23日起至2023年10月22日止。

  四、 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本项目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公示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10月22日之前(若邮寄以邮戳为准)将反映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寄(送)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来信请寄: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邮编:518172,信封上请注明:平湖街道雁田水库(木古河流域)水质保障工程明光路临时用地工程。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逾期视为无意见,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程序进行审批。

  五、 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工,联系电话:0755-28905390,传真:0755-28900430

  特此公示。

  附件:平湖街道雁田水库(木古河流域)水质保障工程明光路临时用地选址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3年9月23日

相关文档:

平湖街道雁田水库(木古河流域)水质保障工程明光路临时用地选址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图.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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