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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A616-0187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变更事宜的公示

日期: 2021-01-14    来源:

 

  深圳市马田上石家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江东骏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来文申请变更A616-0187宗地部分规划设计条件。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通过,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变更内容

  A616-0187宗地位于马田办事处上石家社区,用地面积6004.6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本次变更主要对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GM-2018-0024号)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

  (一)既有条款变更

  1.该地块建筑高度/层数由“≤80米”调整为“≤100米”。

  2.“机动车泊位数按《深标》要求配置”调整为“机动车泊位数按《深标》要求落实,不应低于233辆;自行车泊位数按《深标》要求落实;充电桩须按停车位数的10%配建,剩余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

  3.给水/雨水/污水/中水接口“接周边市政路”调整为“接周边市政道路,生产和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市政管道”。

  4.“按照《光明新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报审稿),该项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宜大于等于65%”调整为“项目须按国家和地方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规定,同步开展海绵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验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大于等于68%”。

  5.“在满足道路通行、符合城市设计相关要求和市政管线敷设要求的前提下,可设置连廊或通道与2018-60M-0001号非农建设用地进行地上或地下空间连通,……”调整为“在满足道路通行、符合城市设计相关要求和市政管线敷设要求的前提下,可设置连廊或通道与A616-0186宗地进行地上或地下空间连通,……”。

  6.优化关于绿色建筑的相关表达:项目应符合《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及光明区绿色建筑有关规定的要求。

  7.优化关于装配式建筑的相关表达:项目应当按照《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18-2020)》的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

  8.用地单位由“深圳市马田上石家股份合作公司”调整为“深圳市马田上石家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江东骏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用地项目名称由“2018-60M-0002号非农建设用地”调整为“江东骏豪时代大厦”。

  (二)增加条款

  1.根据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土壤环境保护的有关要求,须按规定完成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工作或取得主管部门无需开展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工作的意见。

  2.项目位于一级工业区块线内,相关建设应满足《深圳市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和《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区块线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要求。

  3.项目应符合《2020年光明区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要求,按照垃圾分类有关标准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

  二、公示说明

  本事项公示期为10个自然日(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1月2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联系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本公示除在《深圳商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发布:

  (一)网站

  1.http://pnr.sz.gov.cn/(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2.http://www.szgm.gov.cn/(光明区政府在线)

  3.http://pnr.sz.gov.cn/gm/(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二)实地

  1.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2.调整地块现场

  3.马田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公告栏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23466131

  传真号码:88219876

  联系地址: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邮编518000)

  附件:位置示意图(A616-0187)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1年1月14日

相关文档:

位置示意图(A616-0187).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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