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A602-1012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变更事宜的公示
日期: 2026-08-27 来源:
深圳市公明玉律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盛优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变更A602-1012宗地部分规划设计条件。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通过,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变更内容
A602-1012宗地位于光明区玉塘街道玉昌西路与玉园东路交会处西南角,宗地面积为23709.49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本次变更主要对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112025YG0051589号)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
1.用地单位由“深圳市公明玉律股份合作公司”调整为“深圳市公明玉律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盛优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绿化覆盖率由“>40%”调整为“>32%”。
3.一级建筑覆盖率由“≤40%”调整为“≤72%”。
4.项目名称由“光明区玉律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09-19地块”调整为“文檀府”。
其余未尽内容保留原许可的规划设计条件。
二、公示时间
2026年8月28日至2026年9月6日(10个自然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除在《深圳特区报》公示外,同步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gm/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2.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警民路10号
3.调整地块现场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玉昌西路与玉园东路交会处西南角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收件人:龙工;联系电话:0755-23466269;并在信封上注明“A602-1012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变更事宜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gmgh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A602-1012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变更事宜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相关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并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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