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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光明燃机电厂项目(13栋-15栋)总平面图修改事宜的公示

日期: 2026-08-11    来源:

 

  光明燃机电厂项目用地位于光明区玉塘街道南光高速与南长路交会处西南侧,宗地号为A603-0405。该项目13栋-15栋于2025年1月27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112025GG002059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13栋-15栋的总平面图修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主要修改内容

  因建筑设计优化,办公楼西侧广场排烟井宽度微调;办公楼和宿舍楼局部新增雨棚;办公楼露台设计调整,相应调整技术经济指标;根据项目建设、验收情况,更新厂区各期及总技术经济指标表。具体调整详见附件云线圈注部分。

  二、公示时间

  2026年8月12日至2026年8月25日(10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除在《深圳特区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gm/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2.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南广高速与南长路交会处西南侧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收件人:杨工 ;联系电话:0755-27400194;并在信封上注明“光明燃机电厂(13栋-15栋)总平面图修改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gmjg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光明燃机电厂(13栋-15栋)总平面图修改公示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25日,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附件:项目总平面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6年8月11日

相关文档:

附件:项目总平面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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