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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明湖润智产业园项目(宗地号:A612-1332)总平面图修改事宜的公示

日期: 2026-03-27    来源:

 

  明湖润智产业园项目(宗地号:A612-1332)位于光明区凤凰街道东明大道与通兴路交汇处东北侧。该项目于2024年6月26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112024GG012346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我局对明湖润智产业园项目(宗地号A612-1332)总平面图修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主要修改内容

  (一)因场地设计优化,项目北侧机动车行出入口向西微调;地面非机动车停车位位置微调;2~3栋之间消防登高场地范围微调;相应微调公共开放空间范围、场地绿化范围。

  (二)因地下室设计优化,污水处理站屋顶轮廓相应微调;地下室轮廓线微调;3栋西侧取消一部楼梯;地下室坡道上方增加防坠落雨篷。

  (三)因建筑设计优化,建筑屋顶轮廓线根据平面设计优化进行调整,相应微调雨篷、屋顶机房等位置及屋顶绿化范围。

  (四)本次修改不涉及规定建筑面积指标及功能调整,核增建筑面积微调。调整后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总数量不变,建筑高度、建筑覆盖率、绿化覆盖率等满足规划要求,修改后的内容仍符合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要求。

  二、公示时间

  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13日(10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除在《深圳特区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gm/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2.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明大道与通兴路交汇处东北侧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收件人:杨工 ;联系电话:0755-27400194;并在信封上注明“明湖润智产业园项目(宗地号:A612-1332)总平面图修改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gmjg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明湖润智产业园项目(宗地号:A612-1332)总平面图修改公示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13日,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附件:项目总平面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6327


相关文档:

附件:项目总平面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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