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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A531-0081宗地分宗及分宗后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公示

日期: 2025-08-28    来源:

 

  中山大学·深圳位于光明区新湖街道,宗地号为A531-0081,已于2019年取得《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深地划拨字(2019)7007号]《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GM-2018-0005号),用地单位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实际管理单位为深圳市教育局。

  A531-0081宗地总用地面积1102372.9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教育设施用地,规定建筑面积≤1103564.8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90140.03平方米。

  现市教育局向我局申请办理A531-0081宗地的分宗手续并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我局已受理该申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A531-0081宗地的分宗及分宗后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公示如下:

  一、分宗事项

  (一)地块一(A531-0086宗地)由A531-0081宗地分宗而来,该地块用地面积1032168.1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教育设施用地,规定建筑面积≤1103564.8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90140.03平方米。

  (二)地块二(A531-0085宗地)由A531-0081宗地分宗而来,该地块用地面积70132.1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教育设施用地,规定建筑面积以政府部门批复为准。

  (三)由于坐标系调整,本次分宗后地块合计总用地面积为1102300.29平方米,较原划拨决定书面积减少72.68平方米,不再补回。

  二、分宗后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因地块二(A531-0085宗地)现状为空地,学校拟计划建设工科组团教学科研楼,正在申报可研审批,待取得政府批复文件后依申请核发该地块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本次仅针对地块一(A531-0086宗地)的规划设计要点进行公示:

  (一)用地面积1032168.1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教育设施用地,容积率≤1.07,规定建筑面积≤1103564.82平方米(含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室内体育用房、院系及教师办公用房、师生活动用房、会堂、学生宿舍、食堂、教工单身宿舍、后勤及附属用房、学术交流中心、专职科研用房、架空层及连廊、应急避难场所、公共配套设施等,其中公共配套设施包括垃圾转运站532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站80平方米、邮政所46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1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90140.03平方米。

  (二)其余规划设计要点内容与原A531-0081宗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GM-2018-0005号)保持一致。

  三、公示时间

  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17日(20个自然日)

  四、公示方式与地点

  本事项除在《深圳特区报》刊登外,同步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gm/

  (二)实地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3.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268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公常路以北,光侨路以东

  五、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均可提出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寄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406室,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17日(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单位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邮政编码:518107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5-23466883

  附件:A531-0081宗地分宗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5年8月28日

相关文档:

附件:A531-0081宗地分宗示意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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