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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发布[公明中心地区]法定图则10-11、10-12等5个地块规划调整的通告

日期: 2025-08-07    来源:

 

  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经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授权,法定图则委员会2025年第20次会议审批通过[公明中心地区]法定图则10-11、10-12等5个地块规划调整事项,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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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地块编号

用地代码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

(㎡)

容积率

配套设施

备注

10-06

R2

二类居住用地

8333

3.0

规划

10-08

G1

公共绿地

7852

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停车场(库)、公共充电站(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小型垃圾转运站(建筑面积300平方米,用地面积640平方米)、社区儿童游戏场地(占地600平方米),公共厕所、再生资源回收站、环卫工人作息房等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180平方米;上述配套设施在规划实施阶段通过评估后可适当优化调整;建成后经评估论证确不需要继续使用的,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可转换为其他类型设施

规划

10-09

GIC2

文化设施用地

47679

社会停车场(库)、公共厕所

规划

10-11

R2

二类居住用地

21443

4.4

包括但不限于9班幼儿园(建筑面积3800平方米,用地面积不少于2700平方米)、托育机构(建筑面积600平方米)、社区儿童游戏场地(场地面积60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场地面积800平方米),社区菜市场、长者服务站等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1250平方米;上述配套设施在规划实施阶段通过评估后可适当优化调整;建成后经评估论证确不需要继续使用的,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可转换为其他类型设施

规划

10-12

R2+C1

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

21499

4.0

规划,要求与10-13地块捆绑开发

10-06

R2

二类居住用地

8333

3.0

规划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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