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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东江智能家居工业园总平面图设计调整事宜的公示

日期: 2025-07-08    来源:

 

  东江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申请变更“东江智能家居工业园”项目(宗地号:A646-0086)的《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涉及已批总平面图及指标调整。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基本情况

  东江智能家居工业园项目位于光明区凤凰街道龙大高速北侧,光侨路西侧,2002年8月取得《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深地合字(2002)4095号],2022年7月取得A646-0086宗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11202200113号),2022年8月取得A646-0086宗地的《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核查意见书》(深规划资源设方字GM20220148号);2022年10月取得A646-0086宗地的《深圳市建设工程桩基础报建证明书》(深规划资源设基字GM-2022-0009号);2022年12月取得A646-0086宗地的《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字GM-2022-0079号)。

  二、调整情况

  本次项目屋顶总平面调整的主要内容为(详见附件《总平面图》云线圈注部分):

  (一)根据设计深化:绿化布局范围微调,原有建筑(已建行政办公)西南侧,3栋屋面、南侧及东侧,1栋北侧及西侧绿化布局调整;机动车停车位布局、位置调整,4栋东侧卸货区增加2个货车位,1栋北侧2个货车位移至1栋西侧,原有建筑(已建行政办公)西南侧的机动车停车位调整至原有建筑(已建行政办公)的东南侧及北侧U型场地、3栋南侧及东侧;1栋二单元取消屋顶机房,北侧屋顶机房局部扩大;源江路上方空中人行连廊布局微调,补充表达标高信息,下方地下车行连通道补充表达标高信息;东南侧水塘调整为景观水池,补充表达景观凉亭,7栋南侧增加泳池;2栋、4栋屋顶构架调整,4栋西侧坡道玻璃顶取消;南侧路口开口位置西移,南侧门卫室屋顶及位置调整;4栋南侧非机动车位调整至原有建筑(已建行政办公)南侧绿化广场处。

  (二)经济技术指标表:风雨连廊由113㎡调整为139㎡,共用停车库由32889㎡调整为32673㎡,公用设备用房由12014㎡调整为12066㎡,绿地面积/折算绿地面积由13436/7982㎡调整为13993/7425㎡,其他指标相应调整。

  (三)本次修改不涉及规定建筑指标及功能调整,地上、地下核增建筑面积微调,调整后机动车停车位数量不变,建筑覆盖率、绿化覆盖率、自行车停车位数量等仍满足规划要求,修改内容仍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11202200113号)和《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深地合字(2002)4095号]及补充合同要求。

  三、公示时间

  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7月22日(10个工作日)

  本事项除在《深圳商报》公示外,同步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

  1.http://pnr.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2.http://pnr.sz.gov.cn/gm/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二)实地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2.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龙大高速北侧、光侨路西侧

  五、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均可提出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寄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303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公众意见”字样(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22日。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审批。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单位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邮政编码:518107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0755-23466067

  附件:总平面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5年7月8日

相关文档:

附件:总平面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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