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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楼村商业大厦(A641-0034宗地)总平面图设计调整事宜的公示

日期: 2025-03-12    来源:

 

  深圳市新湖楼村股份合作公司及深圳市满京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联合申请办理“楼村商业大厦”(A641-0034宗地)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变更,涉及已批总平面图调整,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调整内容

  楼村商业大厦项目位于光明区新湖街道光辉大道与规划狮山三街交叉口东南侧,宗地号为A641-0034,该项目于2022年12月取得《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字GM-2022-0072号)。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为(具体详见附件《屋顶总平面图》云线圈注部分):

  (一)优化竖向衔接,调整部分场地标高,1栋的建筑高度由185米调整为184.8米、1栋裙房建筑高度相应微调。

  (二)优化场地布局,调整场地及1栋四层裙房屋面的绿化范围,2栋二至三层外廊绿化范围,调整后本宗地绿化覆盖率不变;更新1栋、2栋之间景观布局,公共开放空间范围微调;调整1栋北侧挡墙为景观墙、2栋西侧挡墙为绿化台地;1栋北侧地下车库出入口道路布局、南北两侧两处人防楼梯布局微调。

  (三)优化车位布局,调整部分地上自行车、机动车停车位布局,本宗地自行车、机动车停车位总数不变。

  (四)深化设计,调整1栋、2栋的建筑轮廓、屋面设备用房建筑轮廓。

  (五)2栋西侧连廊延伸至红线边界处。

  (六)1栋办公东侧人行出入口取消,相应调整出入口台阶和栏杆布局位置。

  (七)1栋裙房屋面增设格栅、2栋屋面格栅布局局部调整;2栋商业外廊增设雨篷。

  (八)根据消防主管部门意见及路口开设许可,更新场地南侧消防车紧急出入口、消防车道布局表达,北侧车行出入口增加消防紧急出入口文字标注。

  (九)深化设计,相应调整经济技术指标表。

  本次修改后各项规划指标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11202200174号)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2022)7104号]及补充协议的规定要求。

  二、公示时间

  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3月26日(10个工作日)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本事项除在《深圳商报》公示外,同步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gm/

  (二)实地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2.项目现场

  地址:光明区新湖街道光辉大道与规划狮山三街交叉口东南侧

  四、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均可提出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寄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303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公众意见”字样(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26日。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审批。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单位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邮政编码:518107

  联系人:江工        

  联系电话:0755-27400266

  附件:屋顶总平面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5年3月12日

相关文档:

附件:屋顶总平面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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