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光明管理局 > 通知公告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新羌河分洪工程及圳美一路(圳美大道-圳园路)管线工程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事宜的公示

日期: 2025-03-08    来源: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申请办理新羌河分洪工程及圳美一路(圳美大道-圳园路)管线工程规划审批手续,因该项目涉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和《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对该项目涉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事项予以公示: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一路,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分洪雨水箱涵、污水干管及相关配套设施、给水管、再生水管、电缆沟、通信管、燃气管等。

  二、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情况

  该项目新羌河分洪工程范围与基本生态控制线重叠约0.2公顷(详见附件)。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第254号令),符合“市政公用设施”准入类型。

  三、公示时间

  2025年3月9日至2025年4月7日(30个自然日)

  四、公示方式和地点

  本公示除在《深圳商报》刊登外,同步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gm/

  (二)实地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3.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268号新湖街道办事处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一路与圳美大道交叉口

  五、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均可提出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寄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406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公众意见”字样(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7日。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审批。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单位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邮政编码:518107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55-27403514

  传真号码:0755-29937902

  附件:项目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5年3月8日

相关文档:

附件:项目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示意图.jpg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