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光明管理局 > 通知公告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光明区区委二办(综合楼、配电房、信访办办公楼、杂物房、门卫室2)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土地权属的公示

日期: 2025-02-09    来源: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光明区区委二办(综合楼、配电房、信访办办公楼、杂物房、门卫室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根据《关于加强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府〔2010〕66号)的规定,经初审,土地位于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广场路1号,土地面积为5811.1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权属来源为行政划拨,建筑物拟命名为光明区区委二办(综合楼、配电房、信访办办公楼、杂物房、门卫室2),现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3月11日(30个自然日)

  二、公示方式和地点

  本事项除在《深圳特区报》公示外,同步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gm/

  (二)实地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2.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翠路北6号

  3.光明街道区委二办项目现场

  地址:光明区光明街道广场路1号

  三、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均可提出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寄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302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公众意见”字样(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11日。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审批。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单位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邮政编码:518107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755-27439229

  附件:地界范围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5年2月9日

相关文档:

附件:地界范围图.PDF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