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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新湖街道森林防火建设项目(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拟变更使用林地的公示

日期: 2024-12-09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对新湖街道森林防火建设项目(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拟变更使用林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使用林地基本情况

用地单位或个人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

项目名称

新湖街道森林防火建设项目(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变更)

项目类型

1-基础设施项目

项目批准机关

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深光发改〔2021〕349号

被用地单位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

使用林地面积(公顷)

2.1982

使用期限

/

备注:

原批准使用林地面积3.7131公顷,拟减少使用林地面积1.5351公顷,新增使用林地面积0.0202公顷。

  二、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6日(5个工作日)

  三、公示方式与地点

  (一)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gm/

  (二)实地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新羌社区、科韵社区公示栏

  四、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均可提出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寄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201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16日。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审批。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单位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邮政编码:518107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755-27406513

  传真号码:88219876

  附件: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4年12月9日

相关文档:

附件: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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