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A612-1329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变更事宜的公示
日期: 2024-09-19 来源:
深圳市润宏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变更A612-1329宗地部分规划设计条件。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通过,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变更内容
A612-1329宗地位于光明区凤凰街道,东明大道与松白路交叉口西北侧,面积14136.76平方米,用途为普通工业用地。本次变更主要对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11202200189号)的下列内容进行修正:
(一)既有条款变更
1.宗地号,由“A612-1329”变更为“A612-1339”。
2.总用地面积、建设用地面积,均由“14136.76㎡”调整为“13990.33㎡”。
3.规定容积率,由“≤6.66”调整为“≤6.73”。
4.备注条款,由“本地块应当按照装配式建筑的相关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要求”规范表达为“本地块应满足《深圳市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及市、区装配式建筑有关规定”。
5.备注条款,由“本地块为光明区凤凰街道轨道13号线车辆段片区重点城市更新项目(一期)的02-07地块,相关设计要点根据该更新单元规划批准文件及相关技术规范提出,未尽事宜须按照更新单元规划批准文件及相关技术规范执行”调整表述为“本地块为光明区凤凰街道轨道13号线车辆段片区重点城市更新项目(一期)的02-08地块,相关设计要点根据该更新单元规划批准文件及相关技术规范提出,未尽事宜须按照更新单元规划批准文件及相关技术规范执行”。
(二)取消条款
本证由地字第440311202200189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而来,原许可证作废。
(三)增加条款
在原备注“本地块应按照不低于《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中限要求配建停车位及充电桩,本更新单元开发建设用地范围内车位总数不少于27209个”后新增条款“其中,本地块机动车泊位数不少于398辆,停车位充电桩设置比例应不低于泊车位数量的30%,剩余泊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自行车泊位数不少于1682辆,应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区域,应配置不低于配建自行车停车位20%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车位”。
二、公示时间
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9日(10个自然日)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本事项除在《深圳商报》公示外,同步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gm/
(二)实地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2.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甲子塘路30号
3.调整地块现场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东明大道与松白路交叉口西北侧
四、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均可提出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寄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404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公众意见”字样(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29日。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审批。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单位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邮政编码:518107
联系人:古工
联系电话:0755-23466344
附件:位置示意图(A612-1329宗地)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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