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观玥名邸总平面图设计调整事宜的公示
日期: 2024-07-16 来源:
深圳新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变更“观玥名邸”(宗地号:A503-0107)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涉及已批总平面图及指标调整。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观玥名邸项目位于光明区凤凰街道观光路与光侨路交汇处东南侧,该项目于2023年10月取得《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深地合字(2023)7086号];同月取得补充合同[深地合字(2023)7086号之补充协议一],2023年11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112023YG0019350号);2024年1月取得《深圳市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核查意见书》(深规划资源设方字GM20240010号);2024年2月取得《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字4403112024GG0034423号)。
二、调整内容
本次屋顶总平面图调整的主要内容为(详见附件《屋顶总平面图》云线圈注部分):
(一)根据2024版《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修改调整:1栋、2栋、3栋和5栋户型部分凸窗进深加大、空调室外机位尺寸加大,相应修改建筑轮廓;核增建筑面积调整,相应调整经济技术指标表。
(二)因平衡面积,3栋部分户型卧室进深加大,相应修改建筑轮廓。
(三)因优化设计,微调东侧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微调3栋南侧消防登高场地轮廓;微调场地景观及绿化范围轮廓;微调北侧体育活动场地范围轮廓;优化完善场地东侧机动车出入口宽度及转弯半径;微调场地西侧人行出入口;文化活动室东侧增加人行出入口;屋顶绿化微调。
(四)补充表达2栋、3栋、4栋地下风井,4栋南侧入口门卫室及大门。
本次修改不涉及规定建筑面积指标及功能调整,地上、地下核增建筑面积微调。调整后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不变,建筑覆盖率、绿化覆盖率等仍满足规划要求,修改内容仍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112023YG0019350号)和《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深地合字(2023)7086号]及补充协议要求。
三、公示时间
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7月30日(10个工作日)。
四、公示方式和地点
本事项除在《深圳商报》公示外,同步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gm/
(二)实地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2.项目现场
地址:光明区凤凰街道观光路与光侨路交汇处东南侧
五、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均可提出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寄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303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公众意见”字样(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0日。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审批。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单位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邮政编码:518107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27400194
附件:屋顶总平面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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