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光明区马田街道将石地区明湖路(南段)市政工程涉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公示
日期: 2024-06-15 来源:
《光明区将石地区明湖路(南段) 技术修正》已通过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业务会审议。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和《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对该项目涉及占用生态控制线事项予以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光明区马田街道将石地区明湖路(南段)位于光明区马田街道将石地区,西起根玉路,东至明湖路,全长234.1米。道路红线宽40米,用地面积约10018平方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30千米/时。
二、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情况
光明区马田街道将石地区明湖路(南段)用地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用地9975平方米。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规定,该项目符合“重大道路交通设施”准入类型。
三、公示时间
2024年6月15日至2024年7月14日(30个自然日)
四、公示方式和地点
本公示除在《深圳商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gm/
(二)实地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2.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田园路雪仙丽文化创意园区1栋
五、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公示地点及公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请寄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公共项目科,注明“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14日(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单位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邮政编码:518107
联系人:伍工
联系电话:23466780
附件:1.项目位置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4年6月15日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