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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金硕和府总平面图设计调整事宜的公示

日期: 2024-06-12    来源:

 

  深圳市新湖楼村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满京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来文申请变更“金硕和府”项目(宗地号:A641-0036)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涉及已批总平面图及指标调整。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基本情况

  金硕和府项目位于光明区新湖街道佛子坳路与狮明路交汇处西南侧,于2023年5月签订《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2023)7059号];2023年6月取得变更后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11202300230号);2023年7月取得《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字 GM-2023-0031 号)。

  二、调整情况

  本次项目屋顶总平面调整的主要内容为(详见附件《屋顶总平面图》云线圈注部分):

  (一)将项目裙房商业及住宅户型整体重新布局设计,楼栋编号调整(原1栋一、二单元改为1栋、2栋,原2栋改为3栋),相应调整塔楼和裙房建筑轮廓、建筑高度、层数、地面自行车位及绿化范围等平面布置和经济技术指标,场地竖向标高微调,小区入口优化调整,取消门卫室,更新周边规划道路竖向标高。

  (二)本次修改不涉及规定建筑指标及功能调整,地上、地下核增建筑面积微调;调整后机动车停车位数量不变,建筑覆盖率、绿化覆盖率、自行车停车位数量等仍满足规划要求,修改内容仍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 440311202300230号)和《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深地合字[2023]7059号)及补充协议要求。

  三、公示时间

  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25日(10个工作日)

  四、公示方式和地点

  本事项除在《深圳商报》公示外,同步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

  1.http://pnr.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2.http://pnr.sz.gov.cn/gm/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二)实地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2.项目现场

  地址:光明区新湖街道佛子坳路与狮明路交汇处西南侧

  五、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均可提出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寄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303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公众意见”字样(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25日。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审批。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单位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邮政编码:518107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23466347

  附件:屋顶总平面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4年6月12日

相关文档:

附件: 屋顶总平面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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