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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A608-0177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变更事宜的公示

日期: 2024-04-03    来源:

 

  深圳市玉塘长圳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创董汇欣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变更A608-0177宗地部分规划设计条件。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通过,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变更内容

  A608-0177宗地位于光明区凤凰街道,光侨路与塘家南路交叉口西北侧,用地面积45144.1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普通工业用地。本次变更主要对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11202000038]号)的下列内容进行调整:

  (一)既有条款变更

  1.相关规划指标由“厂房81260平方米;商业3400平方米”调整为“厂房82150㎡;商业2510㎡”。

  2.绿化覆盖率由“≥30%”调整为“>30%”。

  3.停车设施要求由“机动车泊位数按《深标》要求上限控制,不应低于660辆;自行车泊位数按《深标》要求落实;本项目须按停车位数的10%配置充电桩”调整为“机动车泊位数不少于660辆;充电桩设置比例不低于泊车位数量的30%,剩余泊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自行车泊位数等须满足《深标》要求”。

  4.装配式建筑要求由“项目应按照《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18-2020)》的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调整为“本项目应满足《深圳市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行动方案 (2023-2025)》《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及市、区装配式建筑有关规定,或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另行取得住建部门有关装配式建筑要求的书面意见”。

  5.绿色建筑要求由“项目应符合《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及光明区绿色建筑有关规定的要求”调整为“本项目应符合《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及市、区绿色建筑有关规定,工业厂房需落实绿色建筑标准一星级、其余部分需落实绿色建筑二星级以上的要求或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另行取得住建部门有关绿色建筑星级标准的书面意见”。

  6.垃圾分类要求由“项目应符合《2020年光明区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要求,按照垃圾分类有关标准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调整为“本项目应符合垃圾分类相关规划与方案的要求,按照垃圾分类有关标准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

  7.轨道控制保护区要求由“本地块进入轨道18号线光明城段比选方案规划控制预警区2515.79平方米,该地块围护结构锚索等施工措施构件禁止侵入轨道18号线光明城段比选方案规划控制区;进入轨道18号线光明城段比选方案规划控制区1.25平方米,该1.25平方米范围禁止任何建筑物(含地上地下,包括围护结构锚索等施工措施构件)侵入。请住建部门在办理《土石方、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许可证》《桩基础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给予支持落实。鉴于18号线暂未有明确的建设单位,且属于远期规划轨道线路,地块的建设方案需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轨道交通主管处室或辖区管理局审查同意后,方可办理《建设工程桩基础报建证明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调整为“经核查《轨道线路控制保护区》,申请用地进入轨道线路控制保护区总面积为44.0平方米。该用地进入18号线规划控制预警区44.0平方米,该用地围护结构锚索禁止侵入18号线规划控制区。请住建部门在办理《土石方、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许可证》《基础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给予支持落实。鉴于 18 号线暂未有明确的建设单位,且属于远期规划轨道线路,地块的建设方案需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轨道交通主管处室或辖区管理局审查同意后,方可办理《建设工程桩基础报建证明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8.备注要求由“其余未尽事项应满足《深标》《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等相关技术规范及消防、环保、安全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调整为“本规划设计要点依据《 [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法定图则》(已批)、《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及其修订条款等要求提出,其他未尽事宜应满足上述及其他相关规划、技术规范要求”。

  (二)增加条款

  1.连廊或公共通道:如在建设阶段因周边规划市政道路建设需要,可对断面进行优化调整合理衔接。

  2.本项目应符合市、区关于建筑信息模型 (BIM) 技术应用的有关要求。

  3.本项目应符合《深圳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2021-2035)》的有关要求,且照明设计方案应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取得主管部门同意意见。

  4.本项目建设应落实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的要求。

  二、公示说明

  本事项公示期为10个自然日(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1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联系我局。本事项除在《深圳商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

  1.http://pnr.sz.gov.cn/(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2.http://pnr.sz.gov.cn/gm/(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二)实地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2.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甲塘路30号

  3.光明区玉塘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警民路10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侨路与塘家南路交叉口西北侧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23466724

  联系地址: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邮编518000)

  附件:位置示意图(A608-0177宗地)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4年4月3日

相关文档:

附件:位置示意图(A608-0177宗地).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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