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A509-0002宗地范围调整事宜的公示
日期: 2022-08-04 来源:
为落实城市规划、保障公共利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作为单一主体申请办理A509-0002宗地范围调整手续,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现对该宗地范围调整事宜公示如下:
一、调整情况
调整前,该宗地位于光明区光明街道华裕路北侧、跨光明大道东西两侧,土地权属来源为行政划拨,土地面积为41270.7平方米,证载土地用途为住宅、教育,土地规划用途为广场用地46.58平方米,二类居住用地13163.41平方米,公共绿地7385.14平方米,一类工业用地4294.05平方米,道路用地16381.52平方米。该宗地范围内剩余未注销的《房地产证》共57本,其中48本已由政府与相关权利人厘清经济利益关系,后续将按规定进行注销;剩余9本为自然人权利主体持有,对应的房屋证载建筑面积共531.2平方米。
调整后,该宗地分为东、西两个地块,其中东地块土地面积为29539.29平方米,土地规划用途为广场用地46.58平方米,二类居住用地13163.41平方米,道路用地16329.3平方米,后续将由光明区人民政府完善收回手续;西地块土地面积为11731.41平方米,土地规划用途为公共绿地7385.14平方米,一类工业用地4294.05平方米,道路用地52.22平方米,由光明区人民政府完善东地块收回手续后签订西地块的补充协议,西地块内有效证载建筑物所对应的拆迁补偿权益保持不变。
二、公示说明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参照《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土地分宗、合宗的办理规则》(深规土[2010]127号),现对该宗地用地范围调整事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个自然日(自2022年8月4日至2022年8月23日止)。
在公示期内,如对该宗地用地范围调整事宜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联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进行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调查属实的,将按规定处理。
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则以此方案按规定程序对该宗地予以用地范围调整。
本公示除在《深圳商报》刊登外,同时也将在以下网站及实地公示:
(一)网站
1.http//pnr.sz.gov.cn/(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2.http//pnr.sz.gov.cn/gm/(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二)实地
1.A509-0002宗地光明大道西侧现场
2.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大厅
3.光明区华夏路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23466597
传真:88219876
联系地址:光明区华夏路土地储备大厦(邮编518107)
附件:1.A509-0002宗地范围调整示意图
2.A509-0002宗地范围调整所涉及9户自然人权利主体信息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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