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修订)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编制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深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z.gov.cn)和本机关门户网站(http://pnr.sz.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分类(编排体系)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主动公开行政机关下列政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机构概况、领导班子、内设机构、直属单位、派出机构、事业单位等。
(二)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主要包括:与本机关职能和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等。
(四)数据发布
主要包括:本机关可对外公开的统计数据、数据开放等。
(五)资金信息
主要包括:财政预决算、其他资金信息等。
(六)政务服务
主要包括:公开本部门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各类办事服务,提供具体的办事服务资源,包括事项内容、法律依据、数量及方式、条件、申请材料、申请表格、申请受理机关、决定机关、程序、时限、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法律效力、收费、年审或年检、网上受理、状态查询等情况。
(七)其他
主要包括:工作动态、公告公示、人事信息、专题专栏、公开指引等。
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一)主动公开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1.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pnr.sz.gov.cn”。本机关也将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报纸、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等。
2.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1. 申请方式
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向行政机关受理机构领取,也可以行政机关政府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1)书面申请
①当面申请。
申请人向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当面提交申请。
②信函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以“邮政寄送”方式提交申请。
(2)通过互联网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ysqgk.gd.gov.cn/755016/choice”。
本行政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
3.申请填报要求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件、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所需的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有助于行政机关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4)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5)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4.申请受理
登记初审。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初审(必要时将出具回执)。
初审内容包括:所需政府信息描述是否明确,形式要件是否完整,身份证明是否真实。
补正告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答复。经初审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行政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5.收费
根据《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第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费用。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具体见下表。由各辖区局制作和保存的政府信息,请依法向制作或获取该政府信息的辖区局咨询或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信访办)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8009号
邮政编码:518034
联系电话:0755-83514909
传真:0755-83947571;
邮箱:gtwzwgk@pnr.sz.gov.cn (该电子邮箱仅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工作联络,不用于接收和受理通过互联网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本单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各行政收文窗口,联系方式如下:
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网址:http://pnr.sz.gov.cn。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利益的,可根据《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投诉举报。
监督电话:0755-83788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