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产业用地供应,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拟开展[宝龙工业城地区]法定图则中05-03-05、05-07地块的规划调整。该规划调整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一)基本情况
拟调整05-03-05地块位于宝龙街道新能源基地,新能源四路以南,南同大道以北,西临新能源二路,东临宝龙四路,总用地面积1.69公顷。
拟调整05-07地块位于丹荷大道以南,宝同路以北,西临宝龙四路,东临宝龙五路,总用地面积1.16公顷。
(二)法定图则情况
05-03-05地块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16870㎡,容积率为3.5,配套设施为公交首末站(建筑面积4000m²),备注:规划。
05-07地块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11579㎡,容积率为2.5,备注:规划。
(三)规划调整后情况
05-03-05地块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地块面积不变,容积率为4.6,配套设施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用地面积250㎡),备注:规划。
05-07地块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增设配套设施公交首末站(建筑面积4000㎡),其他指标不变。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三)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冬青路宝龙街道办事处
(四)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南同大道和宝龙四路交口西北侧。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同路和宝龙五路交口西北侧。
(五)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三、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21年7月28日起至2021年8月26日止。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联系,公众可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0),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26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报批。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755)28923265,传真:(0755)28918213
附件: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龙岗区[宝龙工业城地区]法定图则05-03-05、05-07地块规划调整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1年7月28日
附件:
1.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龙岗区[宝龙工业城地区]法定图则05-03-05、05-07地块规划调整图.jpe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