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岭龙田水质净化厂互联互通工程(龙岗段)部分线位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位于坪地街道辖区范围内。依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第145号令,2013修订)的第十条规定,该工程属于“市政公用设施”,属可在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建设的项目,现将该项目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情况予以公示。
一、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
2.横岭水质净化厂
地址:龙岗区坪地街道年丰村坪梓路119号。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lg/
二、公示时间
本次基本生态控制线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1年2月6日至2021年3月7日止。
三、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如邮寄则以邮戳日期为准),并注明“横岭龙田水质净化厂互联互通工程(龙岗段)公众意见”字样。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办理后续审批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28904158;传真:28900430;邮编:518172。
特此公示。
附件:关于横岭龙田水质净化厂互联互通工程(龙岗段)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情况的公示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1年2月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