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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C94128A/2020-01697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0-09-30
名称: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变更A843-0017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公示的通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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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变更A843-0017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公示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0-10-09  浏览次数:-

  A843-0017号宗地位于龙华区大浪街道,机荷高速以北,华宁路以南,罗泰路以东,丽荣路以西。土地使用权人为深圳昌毅电信电缆有限公司,原建设用地面积33410.24平方米,并已核发《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BA-2012-0085号),现该司申请用地规划设计要点变更。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A843-0017宗地规划设计要点涉及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原条件

  1.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2.建设用地面积:33410.24平方米;

  3.容积率:2.5;

  4.建筑覆盖率:≤40%;

  5.建筑高度:多层或高层;

  6.建筑面积:83520平方米;其中厂房69520平方米,宿舍(含食堂)6800平方米,办公7200平方米。如建设按规定应计容积率面积的配套用房时,其面积指标在厂房面积指标中扣减,不建则不作规定。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比重应≤7%;

  7.本项目需按规定进行方案设计招投标,总体布局以规划国土主管部门审定的总平面为准;

  8.建筑退红线:按多层≥9米、高层≥12米控制;

  9.给水/雨水/污水/中水接口:周边市政道路

  10.本宗用地宗地号为A834-0017,本证由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BA-2011-0030号)延期而来,原证收回作废。

  11.本项目需配建公共食堂,配套宿舍须采用太阳能热水装置。

  12.车辆泊位数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配置。

  二、变更后

  1.用地性质:普通工业用地;

  2.用地面积:31541.67平方米;

  3.容积率:≤4.15;

  4.总建筑面积130889.32平方米,已建83158.32平方米,新建规定建筑面积47731平方米,其中厂房47461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270平方米;

  5.建筑覆盖率:其他≤50%;

  6.绿化覆盖率:>30%;

  7.建筑高度:多层或高层,且需满足深圳市航空限高要求;

  8.建筑物退红线:一级≥6米,二级≥9米;

  9.总体布局以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定的总平图为准;

  10.给水/雨水/污水/中水接口:接周边市政路,生产和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市政管道;

  11.宗地号:A843-0040;

  12.机动车泊位数≥520辆,且符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和准则》相关要求,同时须按相关规定及规范设置充电桩;

  13.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涉及已建建筑面积的指标,依据《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深规土建验LA-2016-0013号)确定;

  14.本项目须符合海绵城市相关要求,海绵城市建设管控指标不做强制性要求,需根据项目特点因地制宜落实海绵城市设施;

  15.本项目应当按照《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18-2020)》的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

  16.本项目建设应按照《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以及《深圳市绿色建设促进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17.本项目地块位于地质地质灾害中易发区,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且须按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结论采取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与建设主体工程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以确保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18.该地块进入轨道25号线规划控制区5447.58平方米,该5447.58平方米范围内禁止任何建筑物(含地上地下,包括围护结构锚索等施工措施构件)侵入。请市住建部门在办理《土石方、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许可证》、《桩基础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给予支持落实;

  19.该地块进入轨道25号线规划控制预警区18139.63平方米,该地块围护结构锚索等施工措施构件禁止侵入轨道25号线规划控制区。请市住建部门在办理《土石方、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许可证》、《桩基础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给予支持落实;

  20.本项目地块涉及油气管道建议安评范围,项目建设时须满足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等要求,并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加强油气输送管道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7]138号)、《市安委办关于印发涉及油气管线等危险化学品场所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指引的通知》(深安办〔2019〕2号)以及《市安监局关于规范涉及油气管线等危险化学品场所建设项目征求意见办理工作的通知(深安监管〔2019〕11号)》要求执行,同时就该项目建设方案征求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运营单位及安监局意见;

  21.本项目地块位于准水源保护区范围内,项目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深圳经济特区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的相关要求;

  22.除上述项目规定外,其他未标注事项也应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三、公示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2020年09月30日-2020年10月09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意见。自公示之日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市民可登录下列网站浏览查询:

  网址: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lh/)

  地点: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壹点楼

  3.项目用地现场(龙华区大浪街道丽荣路1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23010042

  附件:用地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2020年9月28日


附件:

1.用地位置示意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