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C94128A/2024-00279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4-01-31
名称: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规划宝龙输变电工程配套送电线路工程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2-03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规划宝龙输变电工程配套送电线路工程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2-03  浏览次数:-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拟建的规划宝龙输变电工程配套送电线路工程,位于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根据 《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第145号令〔2013年修订〕)规定,现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电网系统规划,拟建规划宝龙输变电工程配套送电线路规划4回。其中:宏图至规划宝龙电缆线路2回,利用宝龙七路、宝龙大道(综合管廊)、宝龙一路、清风大道、宝清路、翠宝路的新建或改造电缆沟及综合管廊敷设实施;规划宝龙至丹荷电缆线路2回,利用南同大道、宝龙三路、丹荷路的新建或改造电缆沟敷设实施。

  二、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用地情况

  根据 《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第145号令〔2013年修订〕)规定,拟建宏图至规划宝龙电缆线路工程(2×4.9km)及规划宝龙至丹荷电缆线路工程(2×2.2km),属于基本生态控制线内允建线性类市政设施,具体情况见附图。

  三、公示地点

  (一)网上展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pnr.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网站:http://pnr.sz.gov.cn/lg/

  (二)深圳商报

  四、公示时间

  项目用地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自2024年2月3日起至2024年3月3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联系,公众可将意见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公共项目科907室,蓝工;联系电话:0755-28900427;并在信封上注明“关于规划宝龙输变电工程配套送电线路工程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公示意见征集”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至邮箱:liuzhc@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关于规划宝龙输变电工程配套送电线路工程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公示意见征集+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3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研究和处理。

  特此公示。

  附件:公示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4年2月3日


附件:

1.公示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