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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C94128A/2023-00148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3-01-13
名称: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深圳市龙岗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沙湾河深圳水库截排工程<龙岗段>)》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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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深圳市龙岗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沙湾河深圳水库截排工程<龙岗段>)》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1-13  浏览次数:-

  沙湾河深圳水库截排工程<龙岗段>项目涉及《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需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为落实项目用地,我局编制了《深圳市龙岗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沙湾河深圳水库截排工程<龙岗段>)》,方案已于2023年1月12日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业务会审批通过。按照《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一、预留规模使用的原因

  沙湾河深圳水库截排工程<龙岗段>项目共有15.4433公顷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文件相关规定,高效保障建设项目用地需求,项目符合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条件。

  二、落实方案与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申请使用省自然资源厅预下达深圳市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的建设用地规模,计划使用15.4433公顷(231.6495亩)。本次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后,龙岗辖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增加15.2896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15.4433公顷、交通水利用地规模减少0.1537公顷),农用地减少13.8622公顷,其他土地减少1.4274公顷;管制分区中允许建设区增加15.4433公顷,有条件建设区减少7.4055公顷,限制建设区减少7.5499公顷,禁止建设区减少0.4879公顷。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各项指标均保持不变。

  三、公告期为7天(2023年1月13日—2023年1月19日)。本公告在以下地点同时发布,市民可登陆网站或前往公告地点浏览查询。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网址:http://pnr.sz.gov.cn/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网址:http://pnr.sz.gov.cn/lg/

  (三)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一楼大厅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四)南湾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园路9号

  (五)丹竹头社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丹竹头社区丹竹路39号

  (六)吉厦社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裕昌路6号

  (七)沙塘布社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沙塘南路9号

  (八)厦村社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厦村社区桂新三路2号

  (九)樟树布社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樟树布社区上园二巷3-5号

  (十)横岗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横岗段)4001号

  (十一)六约南社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恒丰路28号

  特此公告。

  附件:落实地块前后土地利用规划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3年1月13日

  (联系人:魏工,联系电话:0755-28900440)


附件:

1.落实地块前后土地利用规划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