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举行《深圳市储备土地管理和监管工作指引(试行)》专题宣讲会
日期: 2020-12-11 来源: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深化规划国土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深府函[2016]259号)有关精神,规范、细化强区放权后储备土地管理,强化储备土地监管工作,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11月18日印发了《深圳市储备土地管理和监管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为贯彻落实《指引》相关工作,加强大鹏新区储备土地管理工作,12月10日下午,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邀请新区水务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规划土地监察局、葵涌办事处、大鹏办事处、南澳办事处、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参加《指引》宣讲会。
本次宣讲会特别邀请了深圳市储备中心领导黄木顺、深圳市储备中心储备管理科科长陈剑群进行授课。宣讲环节由大鹏管理局调查监测科科长李艳秋主持,哈尔滨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于海滨及各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出席会议。
黄木顺同志首先从政策的制定背景和政策解读两个方面对《指引》进行了介绍,然后对《指引》的规定逐条进行了解读。重点介绍了总则、入库管理、日常管理、出库管理、监管工作、保障措施和附则的相关内容,解读了储备土地管理的相关责任部门和工作流程,详细的讲解为贯彻落实《指引》指明了方向。
宣讲结束后现场进行互动交流,黄木顺同志就大鹏新区各单位在储备土地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
最后,李志伟副局长对黄木顺同志莅临大鹏管理局为全体人员开展专题宣讲课表示感谢。他指出,新《指引》内容发生了很多变动,此次讲解使我们对政策制定的背景意图、实操关键点和程序上的难点都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为后续开展储备土地管理工作提供了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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