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关于举行[土洋、官湖地区]法定图则01-32、01-33等地块规划调整事项听证会的公告
日期: 2022-04-25 来源:
根据《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拟就[土洋、官湖地区]法定图则01-32、01-33等地块规划调整事项举行听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2年5月25日(星期三)上午10:00
二、听证地点
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三楼304会议室
三、听证方式
公开听证
四、听证组成员及书记员
(一)听证组由三名听证员组成
姓名:李云,工作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生态地环科
姓名:金凯曼,工作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林业科
姓名:王志迎,工作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海洋渔业科
其中,李云为首席听证员。
(二)书记员
姓名:谭璇,工作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调查监测科
五、听证事项及内容
大鹏管理局根据深圳市银海湾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拟对[土洋、官湖地区]法定图则01-32、01-33等地块进行规划调整,并于2021年12月17日至2022年1月15日就规划调整事项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大鹏管理局收到来自周边居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现就该规划调整事项举行听证会。具体规划调整内容如下:
按照现行法定图则,01-32地块用地面积为1222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居住用地(R1),容积率为0.5,配套设施为—,建筑限高为10米,备注为规划。01-33地块用地面积为7994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居住用地(R1),容积率为—,配套设施为—,建筑限高为—,备注为现状保留。01-78地块用地面积为1159491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林地(E4),容积率为—,配套设施为—,备注为规划。
规划调整后,01-32地块用地面积为8465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为1.03,配套设施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8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10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1500平方米(合并设置社区管理用房、文体活动设施),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300平方米,设置室外健身器械场地、儿童活动场地),建筑限高为38米,备注为建筑宜采用台地式布局,限高建议尽量控制在多层以下,局部需突破的应注意整体建筑形态的协调。01-33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78420平方米,其余指标维持不变。01-78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1164764平方米,其余指标维持不变。
六、听证代表名额及筛选原则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及场地实际情况,本次听证会的代表不超过9人,大鹏管理局将根据广泛性、代表性、兼顾各方利益为原则予以确定(如报名人数超出9人,大鹏管理局将采取“受委托代表优先+随机抽签”的方式从报名人员中确定代表)。有意向参加听证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请在2022年4月30日前持个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授权证明等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递交书面申请。
七、听证会旁听人员报名方式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及场地实际情况,本次听证会旁听人数不超过3人,大鹏管理局将根据报名时间优先为原则予以确定(如报名人数超出3人,最早报名的将确定为旁听人员)。与听证事项相关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旁听。有意向参加旁听的人员请于2022年4月30日前持个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授权证明等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登记申请参加本次听证会。
八、听证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一)听证代表享有以下权利
1.要求或者放弃听证。
2.申请听证员、书记员回避。
3.自然人申请参加听证的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4.法人、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的应当依法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
5.就听证事项及内容进行陈述、申辩和举证。
6.对相关证据进行质证。
7.听证结束前进行最后陈述。
8.查阅、复制听证笔录及听证报告。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听证代表负有以下义务
1.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席听证会。听证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场的,或者未经听证员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放弃听证的,记入听证笔录。
2.如实陈述事实及依法举证。
3.如实回答听证员的询问。
4.遵守听证纪律,服从听证员的指挥和安排。
5.未经允许,不得录像、录音和摄影。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九、其他要求
(一)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的,应提交书面申请,书面申请中应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法人或其他组织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还需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
(二)听证代表可以自行参加听证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会,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会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三)需要证人出席作证的,应在听证会举行3日前提出,并负责通知有关证人准时出席作证。
(四)就听证员、记录员提出回避申请的,应当在听证会举行3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理由。回避事由在听证会开始后才知道的,也可以在听证会结束前提出。
(五)除经大鹏管理局确认的听证代表外,其他人员(含旁听人员)需经申请并获许可后,方可进入听证会场。
(六)参加听证会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七)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参加人员在听证会当天出示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八)其他未尽事宜将通过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门户网站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九)相关材料报送指定地点: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三楼302室规划科。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也在以下网站和地点同时发布:
网址: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dp/
地点:
1.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三楼
2.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土洋社区华侨海景山庄小区
特此公告。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2022年4月25日
(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28336457)
相关文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