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关于《深圳市龙岗片区(含大鹏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坪西路辅道工程等项目)》的公告
日期: 2021-10-11 来源:
一、调整方案
坪西路辅道工程等项目涉及落实地块3个,总面积1.5584公顷。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的落实地块《规划》为农用地,位于有条件建设区;涉及占用耕地约0.3322公顷(用地报批手续予以占补完善),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和部分建设用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列入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自然栖息地;涉及地质灾害低易发区。
本次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5584公顷,来源为预下达规模。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后大鹏新区内建设用地与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均增加1.5584公顷,农用地规模减少1.5584公顷,其余指标保持不变;建设用地管制分区中允许建设区增加1.5584公顷,有条件建设区减少1.5584公顷;在用地报批阶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耕地占补平衡落实后,大鹏新区辖区内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耕地保护面积等各项指标均保持不变。
二、公告说明
市民可登录下列网站浏览或赴现场查询:
(一)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dp/
(二)现场
1.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葵涌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三楼)。
2.大鹏办事处、布新社区、水头社区。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工
联系电话:0755-28336371
联系地址:大鹏新区葵涌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市龙岗片区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后)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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