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关于《深圳市龙岗片区含(大鹏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鹏坝通道工程(坝光段))》的公告
日期: 2020-03-24 来源:
鹏坝通道工程(坝光段)位于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坝光社区,长度约1.7公里,用地面积53936平方米。经核查《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以下简称《规划》),鹏坝通道工程(坝光段)项目约376平方米位于有条件建设区。根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操作指引(2019年版)》,建设项目涉及占用有条件建设区,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要完善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手续。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组织编制了《鹏坝通道工程(坝光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该方案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入地块共1块,位于葵涌街道坝光社区,面积376平方米。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用途全部为农用地(园地),在土地管制分区中为有条件建设区。调入地块经过本次规划调整后,作为城乡建设用地使用。根据〔坝光地区〕法定图则,调入地块用地性质为规划道路,调入地块经过本次规划调整后,维持法定图则用地性质不变。
二、调出地块共1个,位于葵涌街道坝光社区,面积376平方米。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用途为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在土地管制分区中为允许建设区。调出地块经过本次规划调整后恢复为农用地。根据〔坝光地区〕法定图则,调出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水域(G1+E2)。调出地块均未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以及其他建设用地手续,未经批准为建设用地,符合调出地块使用条件。
三、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调入和调出地块用地面积相等,在大鹏新区范围内实现等面积置换,新区范围内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没有增加,城乡建设用地指标没有突破,符合有条件建设区使用原则。本方案调入、调出地块调整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详见附件。
四、本方案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2020年第3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操作指引(2019年版)》第十六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市民可登陆下列网站浏览或赴现场查询:
(一)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dp/
(二)现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地址:葵涌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三楼
2.葵涌办事处、坝光社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28336362
联系地址:大鹏新区葵涌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
特此公告。
附件:
1.深圳市龙岗区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
2.深圳市龙岗区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
3.深圳市龙岗区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
4.深圳市龙岗区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2020年3月24日
相关文档:
附件1:深圳市龙岗片区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jpg
附件2:深圳市龙岗片区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