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关于[土洋-官湖地区]法定图则03-12等地块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日期: 2020-01-21 来源:
根据《深圳市已批未建土地处置专项行动方案》的相关要求,为盘活存量土地,拟对[土洋-官湖地区]法定图则03-12等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市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土洋-官湖地区]法定图则,03-06地块用地面积为81456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1),无容积率、建筑限高、配套设施要求,备注规划。
03-12地块用地面积为11196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旅馆业用地+游乐设施用地(C4+C5),容积率1.4,配套设施为社会停车场(库)(100个)、自行车租赁和停放场地,建筑限高20米,备注为规划。
03-13地块用地面积为7275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无容积率、建筑限高、配套设施要求,备注现状保留(沙滩)。
03-14地块用地面积为3484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街头绿地(G12),无容积率、建筑限高、配套设施要求,备注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调整后,03-06地块用地面积由81456.35平方米调整为81720.6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无容积率、建筑限高、配套设施要求,备注规划。
03-12地块划分为2个地块,03-12-01地块用地面积为8466.4,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C1),容积率为1.8,配套设施为社会停车场(库)(100个)、自行车租赁和停放场地,建筑限高为整体限高45米,局部控制在50米以内,备注为规划,酒店。
03-12-02地块用地面积为118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无容积率、建筑限高、配套设施要求,备注规划。
03-13地块用地面积为6974.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无容积率、建筑限高、配套设施要求,备注现状保留(沙滩)。
03-14地块划分为2个地块,03-14-01用地面积为3911.2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交通场站用地(G1+S4),无容积率、建筑限高、配套设施要求,备注规划。
03-14-02用地面积为32477.4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无容积率、建筑限高、配套设施要求,备注规划。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
3.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区葵涌街道福塘南路28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区葵涌街道洋湖路南侧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dp/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0年1月21日至2020年2月19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19),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0年2月19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28336362
附件:1.[土洋-官湖地区]法定图则03-12等地块规划调整方案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2020年1月21日
相关文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