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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关于[新大-东山地区]法定图则01-02、01-05地块实施深化的公示

日期: 2026-07-15    来源:

 

  为推动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拟对[新大-东山地区]法定图则01-02、01-05地块进行实施深化。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深圳市详细规划动态维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该实施深化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规划情况

  将[新大-东山地区]法定图则01-02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22493㎡”,备注调整为“—”,其余指标不变;将01-05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26962㎡”,备注调整为“—”,其余指标不变;将01-02、01-05地块部分用地单独划分为一个地块,编号为“01-08地块”,用地面积为“8870㎡”,用地性质调整为“行政管理用地(GIC1)”,规划配套设施为“—”,备注为“—”。

  具体情况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25日(10个自然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dp/

  (二)实地公示

  1.深圳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

  2.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街道新大路西侧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提出意见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邮寄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收件人:尹工;联系电话:0755-28336350;并在信封上注明“[新大-东山地区]法定图则01-02、01-05地块实施深化事宜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dpgh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新大-东山地区]法定图则01-02、01-05地块实施深化事宜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实施深化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一并报批。

  特此公示。

  附件:

  1.[新大-东山地区]法定图则01-02、01-05地块实施深化方案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2026年7月15日

相关文档:

附件1.[新大-东山地区]法定图则01-02、01-05地块实施深化方案.pdf

附件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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