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关于西涌旅游应急通道(大鹏环岛路(鹅公-西涌段))(在林地上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拟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有关情况的公示
日期: 2026-04-17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林木采伐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对西涌旅游应急通道(大鹏环岛路(鹅公-西涌段))工程拟在林地上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和林木采伐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基本情况
二、公示时间
2026年4月18日至2026年4月24日(7个自然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dp/
(二)实地公示
1.项目所在街道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东沙路6号(南澳办事处)
2.项目所在社区
南隆社区工作站: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街道人民路39号
西涌社区工作站: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西涌社区鹤薮二区190号
3.项目所在现场
深圳市大鹏新区鹅公村西侧200米公示栏、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西涌社区西贡村谭仙古庙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收件人:金工;联系电话:0755-28336421;并在信封上注明“西涌旅游应急通道(大鹏环岛路(鹅公-西涌段))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dply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西涌旅游应急通道(大鹏环岛路(鹅公-西涌段))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按程序审批。
附件:
1.西涌旅游应急通道(大鹏环岛路(鹅公-西涌段))使用林地现状图
2.西涌旅游应急通道(大鹏环岛路(鹅公-西涌段))林木采伐伐区位置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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