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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关于[桔钓沙地区]法定图则09-02、09-03等地块规划调整方案的公示

日期: 2024-06-08    来源:

 

  为进一步完善杨梅坑片区旅游配套服务,完善片区内部交通循环,拟对[桔钓沙地区]法定图则09-02、09-03等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桔钓沙地区]法定图则,09-01地块用地面积为10228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服务业用地+旅馆业用地(C3+C4),容积率为“1.6”,配套设施为“—”,备注为“规划”。

  09-02地块用地面积为8364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服务业用地+旅馆业用地(C3+C4),容积率为“1.2”,配套设施为“—”,备注为“规划”。

  09-03地块用地面积为4978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文体设施用地(GIC2),容积率为“—”,配套设施为“博物馆”,备注为“渔业博物馆”。

  05-01地块用地面积为662818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林地(E4),容积率为“—”,配套设施为“垃圾收集站”,备注为“—”。

  无编号公园绿地地块用地面积为1649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容积率为“—”,配套设施为“—”,备注为“—”。

  二、规划调整情况

  调整后,09-01地块用地面积为9372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C1),容积率为“1.6”,配套设施为“—”,备注为“规划”。

  09-02地块用地面积为8535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C1),容积率为“1.2”,配套设施为“—”,备注为“规划”。

  09-03地块用地面积为4978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文体设施用地(GIC2),容积率为“—”,配套设施为“博物馆,社会停车场(库)”,备注为“渔业博物馆”。

  05-01地块用地面积为659057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它用地(E2),容积率为“—”,配套设施为“小型垃圾转运站”,备注为“—”。

  09-16地块用地面积为446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容积率为“—”,配套设施为“—”,备注为“规划”。

  09-17地块用地面积为120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容积率为“—”,配套设施为“—”,备注为“规划”。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公示方式与地点

  本公示除在《深圳特区报》刊登外,同步在下列实地和网站公示:

  (一)实地: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A5栋

  3.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东沙路6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原海滨度假中心

  (二)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dp/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4年6月8日至2024年7月7日止。

  五、公众意见征询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公示地点及公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金业大道140号A5栋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19),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7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尹工

  联系电话:0755-28336371

  附件:

  1.[桔钓沙地区]法定图则09-02、09-03等地块规划调整方案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2024年6月8日

相关文档:

附件1.[桔钓沙地区]法定图则09-02、09-03等地块规划调整方案.pdf

附件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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