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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深圳市[坝光地区]法定图则DY07-04地块规划调整的公告

日期: 2024-02-02    来源:

 

  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2001),经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授权,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2024年第2次局长办公会议审批通过[坝光地区]法定图则DY07-04地块规划调整事项,现予以公布:

图片2.png

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地块编号

用地代码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

容积率

配套设施设置

备注

DY07-04-01

M0

新型产业用地

17548

——

——

——

DY07-04-02

GIC5

教育设施用地

25996

——

九年一贯制学校

应落实核事故场外应急影响评估报告相关要求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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