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2001),经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授权,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2024年第2次局长办公会议审批通过[坝光地区]法定图则DY07-04地块规划调整事项,现予以公布:
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地块编号
用地代码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
容积率
配套设施设置
备注
DY07-04-01
M0
新型产业用地
17548
——
DY07-04-02
GIC5
教育设施用地
25996
九年一贯制学校
应落实核事故场外应急影响评估报告相关要求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2024年2月2日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