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大鹏管理局 > 通知公告

关于发布深圳市[新大-东山地区]法定图则01-23等地块规划调整的公告

日期: 2023-08-28    来源:

 

  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经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授权,法定图则委员会2023年第53次会议审批通过[新大-东山地区]法定图则01-23等地块规划调整事项,现予以公布:

  附图详见附件

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地块编号

用地代码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

(㎡)

容积率

配套设施设置

备注

01-23

C1

商业用地

50000

2.3

管理服务设施(包含社区管理用房、社区警务室、便民服务站、文化活动室各一处,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母婴室(总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接入网机房(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80平方米);公共厕所

规划,需保持商业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开放性,保持滨河界面的开放性

02-01

G1+E1

公园绿地+水域

264035

-

公共厕所,3处公园儿童游戏场地

规划(30%水面),临新东路、新海大道北段应设置下凹式绿地;新大河东岸新东路与新海大道之间应设置公共步行通道。

01-14

G1

公园绿地

7676

-

-

规划

01-17

G1

公园绿地

2683

-

-

规划

01-21

G1

公园绿地

2381

-

-

规划

02-04

G1+E1

公园绿地+水域

91134

-

公共厕所,1处公园儿童游戏场地

规划(20%水面)

  附件:调整后范围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法定图则委员会

2023年8月28日

相关文档:

调整后范围.pdf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