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深圳市[新大-东山地区]法定图则01-23等地块规划调整的公告
日期:
2023-08-28
来源:
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经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授权,法定图则委员会2023年第53次会议审批通过[新大-东山地区]法定图则01-23等地块规划调整事项,现予以公布:
附图详见附件
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
地块编号 | 用地代码 | 用地性质 | 用地面积 (㎡) | 容积率 | 配套设施设置 | 备注 |
01-23 | C1 | 商业用地 | 50000 | 2.3 | 管理服务设施(包含社区管理用房、社区警务室、便民服务站、文化活动室各一处,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母婴室(总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接入网机房(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80平方米);公共厕所 | 规划,需保持商业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开放性,保持滨河界面的开放性 |
02-01 | G1+E1 | 公园绿地+水域 | 264035 | - | 公共厕所,3处公园儿童游戏场地 | 规划(30%水面),临新东路、新海大道北段应设置下凹式绿地;新大河东岸新东路与新海大道之间应设置公共步行通道。 |
01-14 | G1 | 公园绿地 | 7676 | - | - | 规划 |
01-17 | G1 | 公园绿地 | 2683 | - | - | 规划 |
01-21 | G1 | 公园绿地 | 2381 | - | - | 规划 |
02-04 | G1+E1 | 公园绿地+水域 | 91134 | - | 公共厕所,1处公园儿童游戏场地 | 规划(20%水面) |
附件:调整后范围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法定图则委员会
2023年8月28日
相关文档:
调整后范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