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关于[新大-东山地区]法定图则01-23等地块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日期: 2023-05-29 来源:
为推动大鹏新区商业综合体建设,拟对〔新大-东山地区〕法定图则01-23、01-14、01-17、01-21、01-22、02-01、02-04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市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新大-东山地区〕法定图则,01-23地块用地面积为46592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旅馆业用地(C4),容积率为0.8,建筑限高为20米,配套设施为渗透池或地下蓄水池,备注为规划。
01-14地块用地面积为369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配套设施为—,备注为规划。
01-17地块用地面积为1655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配套设施为—,备注为规划。
01-21地块用地面积为3018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配套设施为—,备注为规划。
01-22地块用地面积为35815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水域(G1+E1),配套设施为—,备注为规划(30%水面)。
02-01地块用地面积为24506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水域(G1+E1),配套设施为渗透池或地下蓄水池,备注为规划(30%水面)。
02-04地块用地面积为93109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水域(G1+E1),配套设施为公共厕所,备注为规划(20%水面)。
二、规划调整情况
调整后,01-23地块用地面积为5000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C1),容积率为2.3,建筑限高为“90米(临新大河塔楼高度不超过85米)”,配套设施为“管理服务设施(包含社区管理用房、社区警务室、便民服务站、文化活动室各一处,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母婴室(总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接入网机房(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80平方米);公共厕所”,备注为“规划,需保持商业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开放性,保持滨河界面的开放性”。
01-14地块用地面积为7676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配套设施为—,备注为规划。
01-17地块用地面积为268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配套设施为—,备注为规划。
01-21地块用地面积为2381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配套设施为—,备注为规划。
02-01地块用地面积为264035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水域(G1+E1),配套设施为“公共厕所,3处公园儿童游戏场地”,备注为“规划(30%水面),临新东路、新海大道北段应设置下凹式绿地;新大河东岸新东路与新海大道之间应设置公共步行通道”。
02-04地块用地面积为91134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水域(G1+E1),配套设施为“公共厕所,1处公园儿童游戏场地”,备注为规划(30%水面)。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A5栋
3.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东沙路6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新大片区新东路南侧、新大河西侧
(二)网上展示
1.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dp/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27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金业大道140号A5栋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19),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27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755-28336306
专此通告。
附件:
1.[新大-东山地区]法定图则01-23等地块规划调整方案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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