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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坪洲新村二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公示的通告

日期: 2022-07-30    来源:

 

  坪洲新村二期的建设用地位于宝安区西乡街道海滨大道和海城路交会处,总用地面积67996.85平方米,土地权利人为深圳市宝安区住宅局。该用地于2007年9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BA-2007-0216号)。现用地单位来文申请变更该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用地单位由“深圳市宝安区住宅局”调整为“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二、建设用地面积由“67996.85平方米”调整为“65556.63平方米”;

  三、道路面积由“0平方米”调整为“2440.22平方米”;

  四、容积率由“≤1.96”调整为“≤1.97”;

  五、总规定建筑面积由“133000平方米”调整为“133948.01平方米”;

  六、分项指标“住宅128020平方米,超市(净菜市场)4000平方米、居委会150平方米、文化活动站22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400平方米、老年人活动站150平方米、公厕60平方米、垃圾收集站一处、游泳池一个、网球场一处”调整为“已建规定建筑面积133948.01平方米,新建规定建筑面积0平方米”;

  七、建筑高度由“高层”调整为“符合航空限高要求”;

  八、退红线要求及建筑总体布局由“该项目建筑方案需进行招标,总体布局已规划批准的方案为准”调整为“建筑布局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审定的总平面图为准”;

  九、备注由“原《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规许05-2003-0140号)作废,该用地内的生产防护绿地须按照规划进行控制。”变更为“1、宗地号:A103-0063;2、已建总建筑面积133948.01平方米,住宅128968.01平方米,超市(净菜市场)4000平方米、居委会150平方米、文化活动站22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400平方米、老年人活动站150平方米、公厕60平方米、垃圾收集站一处、游泳池一个、网球场一处;3、本项目现状已建成,根据《关于核定坪洲新村二期工程项目概算的通知》(宝发改概算〔2009〕57号)变更本规划设计要点中规定建筑面积指标,其余内容不变,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许BA-2007-0216)收回作废;4、该用地内的生产防护绿地须按照规划进行控制。如因规划需要,该用地范围内规划或者实施市政交通设施时,应无条件配合;5、其他未尽事宜需满足《深标》和相关规范要求;6、作废规划设计要点编号:BA200700235”。

  十、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2022年7月30日-2022年8月8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也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市民也可登录下列网站进行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pnr.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http://pnr.sz.gov.cn/ba/)

  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27820059,传真:27820383

  附件:坪洲新村二期位置示意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2年7月30日

相关文档:

坪洲新村二期位置示意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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