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深圳空港综合保税区)》的公告
日期: 2022-05-10 来源:
深圳空港综合保税区涉及《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限制建设区。为落实项目用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组织编制了《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深圳空港综合保税区)》,并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业务会审议通过。现按照《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规定,予以公告:
一、预留规模使用的原因
经核查,深圳空港综合保税区共有81.6596公顷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等文件相关规定,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重点保障省、市重点项目。该项目为深圳市重点项目,符合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条件。
二、落实方案与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使用市级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81.6596公顷,来源为跨省域调剂规模。使用前,预留规模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用途为农用地、其他土地、交通水利用地,使用后土地利用规划用途落实为建设用地81.6596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81.6596公顷。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地块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落实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落实前、落实后)详见附件。
三、公告方式
(一)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http://pnr.sz.gov.cn/ba/)
(二)现场(2022年5月10日—2022年5月16日)
1.宝安管理局一楼大堂;
2.街道办事处公告栏;
3.社区公告栏。
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27820059
附件:1.落实地块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2.落实地块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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