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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变更A122-0355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公示的通告

日期: 2022-04-27    来源:

 

  A122-0355宗地位于宝安区航城街道洲石路东侧,总用地面积21177.99平方米,土地权利人为宝安区人民政府,使用单位为深圳市宝安粮食有限公司。该宗地于2021年3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6202100010号)。根据宝安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项目使用单位来文申请变更该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建筑面积由“总建筑面积33776平方米,其中:大直径筒仓20260平方米,辅助生产设施区8496平方米,办公生活设施区5020平方米”调整为“总建筑面积28258.14平方米,其中:大直径筒仓17118.93平方米,辅助生产设施区6183.09平方米,办公生活设施区4956.12平方米”。

  二、容积率由“≤1.6”调整为“≤1.34”。

  三、停车位由“420个”调整为“390个”。

  四、备注内容“机动车泊位数420个,其中包括360个停车位的社会停车场,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项目范围配建的停车位须设置充电桩,设置比例应不低于停车位数量的30%,剩余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调整为“机动车泊位数390个,其中包括360个社会停车位和30个自用停车位(含2个中型货车泊位);项目范围配建的停车位须设置充电桩,设置比例应不低于停车位数量的30%,剩余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

  五、备注内容“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许BA-2009-0009号)收回作废”调整为“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6202100010)收回作废”。

  六、备注内容“作废规划设计要点编号:BA201700010”调整为“作废规划设计要点编号:BA202100133”。

  七、备注增加“本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有关要求实施BIM技术应用”。

  八、备注删除“项目用地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应立即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结论采取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建设项目的配套防治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和交付使用”。

  九、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2022年4月27日-2022年5月6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也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市民也可登录下列网站进行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pnr.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http://pnr.sz.gov.cn/ba/)

  联系人:曾工,联系电话:27820603,传真:27820383

  附件:A122-0355宗地位置示意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2年4月27日

相关文档:

附件:A122-0355宗地位置示意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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