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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变更宝安桃花源(二期)用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类)的公示

日期: 2021-11-13    来源:

 

  宝安桃花源(二期)用地位于宝安区西乡街道广深高速东侧、铁岗水库西南侧,宗地号为A122-0375,总用地面积78036.28平方米,土地权利人为宝安区人民政府,使用单位为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该项目于2005年3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许字05-2004-0158号)。现使用单位来文申请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已受理申请。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总用地面积由“78179.43平方米”调整为“78036.28平方米”;

  建设内容与规模由“总建筑面积38880平方米,其中科技孵化楼28770平方米,研发中心2900平方米,宿舍6860平方米,变配电房350平方米”调整为“总建筑面积94880平方米,其中已建38880平方米,包括科技孵化楼28770平方米、研发中心2900平方米、宿舍6860平方米、变配电房350平方米;新建56000平方米,包括创新研发用房28000平方米、产业公共服务平台20800平方米、服务配套用房7200平方米”;

  容积率由“≤0.5”调整为“≤1.22”;

  建筑覆盖率由“≤30%”调整为“≤50%”;

  建筑高度由“多层”调整为“满足航空限高要求”;

  停车位由“195个”调整为“675个”;

  绿化覆盖率由“≥40%”调整为“≥30”;

  备注删除“按《深圳市宝安[铁岗-石岩水库地区]法定图则》要求核定各项指标”;

  备注内容由“该证是依据原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所发05-2004-0158号规划设计要点,并根据深圳市规划局的规定核发”调整为“项目规划建设指标根据《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桃花源科技创新园二期(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宝发改可研[2021]32号)核定”;

  备注增加“项目需按国家和地方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规定,同步开展海绵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验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58%”;

  备注增加“建筑方案设计应落实《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的相关要求”;

  备注增加“项目范围内配建的停车位须设置充电桩,设置比例应不低于停车位数量的30%,剩余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

  备注增加“项目应当按照《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则》的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

  备注增加“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05-2004-0158作废”;

  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现就上述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2021年11月13日-2021年11月22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也将在项目现场及以下网站同时发布,市民可登录下列网站浏览查询。公示期满无异议,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pnr.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http://pnr.sz.gov.cn/ba/)

  联系人:曾工,电话:27820603,传真:27811901

  附件:宝安桃花源(二期)用地位置示意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1年11月13日

相关文档:

附件:宝安桃花源(二期)用地位置示意图.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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