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深圳融华置地投资有限公司A301-0575宗地分宗事宜的公示
日期: 2021-10-01 来源:
A301-0575宗地位于宝安国际会展城片区,南环路以南,展城以西,于2020年11月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由深圳融华置地投资有限公司竞得,并于2020年12月签订《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2020]1042号)。
A301-0575宗地总用地面积436809.61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游乐设施用地、居住用地、公园用地、道路用地,土地性质为商品房,土地使用年期为商业服务业用地40年(自2020年12月3日起至2060年12月2日止)、居住用地70年(自2020年12月3日起至2090年12月2日止),计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1310703平方米,其中办公742500平方米、住宅(可售型人才房)300000平方米、游乐设施100000平方米、商业99733平方米(含绿轴地下商业7291平方米)、配套酒店4900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19470平方米。根据《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2020]1042号)第十六条第五款,本宗地可以根据审定的详细规划和整体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地块分宗,游乐设施用地不得分宗。
现深圳融华置地投资有限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申请办理A301-0575宗地的分宗开发手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已受理该申请,该分宗事项已于2021年9月30日经局业务会审议通过,根据合同约定及《深圳冰雪文旅城详细规划》,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将A301-0575宗地的分宗开发事项公示如下:
一、01地块从A301-0575宗地内分宗而来,该地块用地面积320717.8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游乐设施用地、公园用地、道路用地,用地面积分别为98187.54平方米、123896.77平方米、36762.22平方米、61871.31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商品房,土地使用年期为商业服务业用地40年(自2020年12月3日起至2060年12月2日止),计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992881平方米,其中办公742500平方米、游乐设施100000平方米、商业92761平方米(含绿轴地下商业7291平方米)、配套酒店4900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972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利人为深圳融华置地投资有限公司。地块内市政道路、公园绿地由深圳融华置地投资有限公司建成后移交政府。
二、02地块从A301-0575宗地内分宗而来,该地块用地面积102841.6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道路用地,用地面积分别为80429.06平方米、22412.57平方米,土地使用年期居住用地为70年(自2020年12月3日起至2090年12月2日止),计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317822平方米,其中住宅(可售型人才房)300000平方米、商业6972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1085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利人为深圳融华置地投资有限公司。宗地内市政道路由深圳融华置地投资有限公司建成后移交政府。
三、03地块从A301-0575宗地内分宗而来,该地块用地面积13246.0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公园用地,由深圳融华置地投资有限公司建成后移交政府。
四、自2020年10月起,深圳市启用国家大地2000坐标系,本次分宗后01、02、03地块合计总用地面积为436805.53平方米,较原合同面积减少4.08平方米,作为误差处理,不再补回。
五、上述宗地的地块规划指标根据合同内容及经批准的《深圳冰雪文旅城详细规划》等确定。
六、公示期为20天,自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0月20日,公示期内如对该宗地分宗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联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进行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调查属实的,将按规定处理。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则以此方案作为后续分宗依据。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也将在以下地点、报纸和网站同时发布。公示期满无异议,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现场公示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福路和展城路交汇处融创华发冰雪文旅城项目现场
媒体公示:深圳特区报
网站: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http://pnr.sz.gov.cn/ba/)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27820617;传真号:27809242
联系地址: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邮编:518101
附件:A301-0575宗地分宗示意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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