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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变更A122-0355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公示

日期: 2021-01-16    来源:

 

  A122-0355宗地位于宝安西乡街道洲石路西侧,总用地面积21177.99平方米,土地权利人为宝安区人民政府,使用单位为深圳市宝安粮食有限公司。该宗地于2017年2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BA-2017-0009)。现使用单位来文申请变更该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建筑面积由“总建筑面积14898平方米,其中:楼房仓12430平方米、辅助生产设施区1551平方米、办公生活设施区917平方米。如建设按规定应计容积率面积的配电房、门卫等生产配套设施时,其面积指标在规定建筑面积指标中扣减,不建则不作规定”调整为“总建筑面积33776平方米,其中:大直径筒仓20260平方米,辅助生产设施区8496平方米,办公生活设施区5020平方米”。

  二、容积率由“≤0.7”调整为“≤1.6”;

  三、建筑覆盖率由“≤30%”调整为“≤50%”;

  四、停车位由“385个”调整为“420个”;

  五、增加“绿化覆盖率≥14%”;

  六、备注由“根据《深圳市宝安区海岸带地质灾害调查与研究》成果,该地块位于海岸带地质灾害海水侵蚀危险区,建议工程建设中加强地下管线和基础的防腐蚀工作”调整为“项目用地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应立即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结论采取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建设项目的配套防治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和交付使用”;

  七、备注由“关于本项目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请按照《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的相关要求落实,并在下阶段落实海绵城市设计理念的相关要求”调整为“关于本项目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请根据《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的相关要求落实;项目需按国家和地方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规定,同步开展海绵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验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70%”;

  八、备注增加“该项目建筑形态特殊,属特种功能型仓储空间,其设计层高是根据实际使用需求设置,超层高部分不计入核减建筑面积”。

  九、备注增加“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许BA-2017-0009号)收回作废”。

  十、备注删除“本证相关的指标根据《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圳宝安区西部粮食储备库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深发改〔2016〕158号)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核定”。

  十一、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2021年1月16日-2021年1月25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也将在以下几个网站同时发布,市民也可登录下列网站进行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pnr.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http://pnr.sz.gov.cn/ba/)

  联系人:曾工,联系电话:27832425,传真:27820383

  附件:A122-0355宗地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1年1月16日

相关文档:

A122-0355宗地位置示意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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