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变更泰新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御品峦山花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公示
日期: 2020-08-05 来源:
泰新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御品峦山花园位于宝安西乡街道,前进二路西侧,汇江一路南侧,广深公路东侧、航城大道北侧,宗地号A117-0647,用地面积21923.84平方米。该地块于2013年12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BA-2013-0076号)。现用地单位深圳市泰新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来文申请变更该宗地的规划设计条件,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调整内容公示如下:
一、容积率由“3.6”变更为“3.65”。
二、建筑高度或层数由“多层、高层”变更为“≤150米,并满足航空限高要求”。
三、总建筑面积由“78925平方米,其中住宅60520平方米、商业7025平方米、办公6200平方米、居住区级文化中心4000平方米、影剧院60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400平方米、社区物业管理用房120平方米、垃圾收集站60平方米(含环卫工人休息室20平方米)”变更为“79615平方米,其中住宅60520平方米、商业7025平方米、办公6200平方米、居住区级文化中心4000平方米、影剧院60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000平方米、社区物业管理用房120平方米、垃圾收集站150平方米(含环卫工人休息室20平方米)”。
四、绿化覆盖率由“≥35%”变更为“≥25%”.
五、机动车泊位数由“910辆(自用760辆,公用150辆)”变更为“800辆(自用650辆,公用150辆)”。
六、删除备注“1.申请用地涉及的土地闲置问题,应按深圳市规划国土委或深圳市政府最终审定的处置方案接受处理;3.建筑高度需满足机场限高要求;5.土地用途及性质以后续重新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七、备注4由“用地范围内需提供不少于1000平方米用地作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变更为“用地范围内需提供不少于1000平方米场地作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
八、备注6由“住宅部分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占住宅总建筑面积比例须不小于70%”变更为“住宅部分套内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占住宅总建筑面积比例须不小于70%”。
九、在备注中增加“1.停车场充电桩配置比例不低于30%,剩余车位应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2.关于本项目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请根据《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的相关要求落实;3.项目应配套建设海绵城市相关设施,应满足《深圳市海绵城市规划要点和审查细则》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大于等于68%”;4.有关装配式建筑实施要求,以住建部门意见为准;5.该用地进入12号线轨道安全保护区2665.14平方米,用地单位建设方案需事先征得地铁(铁路)建设运营单位书面意见同意后,方可办理该用地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用地进入20号线、28号线规划控制预警区1254.18平方米,该用地围护结构锚索禁止侵入20号线、28号线规划控制区;6.其它未尽事宜需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和相关规范要求”。
十、其余指标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2020年8月5日-2020年8月14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也将在以下几个网站同时发布,市民也可登录下列网站进行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pnr.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http://pnr.sz.gov.cn/ba/)
附件:A117-0647宗地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0年8月5日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