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变更深圳市裕和股份合作公司非农建设用地(2015-62P-0008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公示
日期: 2022-03-05 来源:
深圳市裕和股份合作公司非农建设用地(2015-62P-0008号)位于宝安中心区玉津路和玉竹路路口南侧,总用地面积11528.72平方米,土地权利人为深圳市裕和股份合作公司。该用地于2019年12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许BA-2019-0137)。现用地单位来文申请变更该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容积率由“≤5.03”变更为“≤5.30”。
二、建筑面积由“59440平方米。其中办公50070平方米,商业6000平方米,社康中心10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照中心75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120平方米,公交场站1500平方米(位于地下一层,不计容积率)”变更为“61090平方米。其中办公51570平方米,商业4500平方米,社康中心14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照中心150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120平方米,公交场站1500平方米,公共厕所60平方米,小型垃圾转运站320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站100平方米,环卫工人作息房20平方米”。
三、备注1“本项目需配套停车位充电装配置比例不低于10%”调整为“项目范围配建的停车位须设置充电桩,设置比例应不低于停车位数量的30%,剩余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
四、在备注中增加“项目需按国家和地方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规定,同步开展海绵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验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大于等于55%”“项目应当按照《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的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和“原深规划资源许BA-2019-0137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收回作废”。
五、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2022年3月5日-2022年3月14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也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市民也可登录下列网站进行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pnr.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http://pnr.sz.gov.cn/ba/)
联系人:谭工,联系电话:27812379,传真:27820383
附件:项目位置示意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2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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