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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变更宝安区教育科学研究培训中心实验学校(宗地号:A012-010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公示

日期: 2020-04-17    来源:

 

  宝安区教育科学研究培训中心实验学校(宗地号:A012-0102)位于上川路与留仙三路交叉口北侧,总用地面积55062.63平方米,用地单位为宝安区教育局。该宗地于2015年8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BA-2015-0081号)。现用地单位来文申请变更该宗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用地项目名称由“宝安区教育科学研究培训中心实验学校”变更为“深圳市宝安中学(集团)实验学校”;

  二、建筑容积率由“≤0.59”变更为“≤0.71”;

  三、建筑面积及分项指标由“总建筑面积32138平方米,其中教学楼12054平方米、体育馆2481平方米、音乐舞蹈室1779平方米、综合实验室242平方米、生活服务楼2373平方米、综合楼6640平方米、实验楼5793平方米、连廊776平方米。”变更为“总建筑面积38968平方米。其中已建32138平方米,包括教学楼12054平方米、体育馆2481平方米、音乐舞蹈室1779平方米、综合实验室242平方米、生活服务楼2373平方米、综合楼6640平方米、实验楼5793平方米、连廊776平方米;新建6830平方米,包括游泳池1180平方米,多功能厅960平方米,教师宿舍3850平方米,总务及辅助用房840平方米”。

  四、建筑退红线由“各边≥6米”调整为“南侧(临上川路)新建操场≥0米,操场底层架空≥3米;其余各边≥6米”。

  五、建筑覆盖率由“≤20%”调整为“≤50%”,绿化覆盖率由“≥40%”调整为“≥30%”。

  六、停车位由“90”调整为“286”。

  七、新增备注:①经核《深圳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6—2025)》,建设项目用地范围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应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结论采取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建设项目的配套防治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和交付使用”。②项目用地位于规划加油加气站100米范围内,相关建设须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并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印发涉及油气管线等危险化学品场所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指引的通知》(深安办〔2019〕2号)的要求,落实相关工作。③须按机动车停车位数量30%以上标准配建充电桩,剩余机动车停车位须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④关于本项目环保节能有关规定,需根据《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的相关要求落实。⑤本项目应当按照《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18-2020)》的要求实施,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⑥根据深圳市海绵城市规划相关要求,项目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应低于60%。⑦已建建筑应尽快完善规划验收手续。⑧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完善建筑物更名手续。⑨未尽事宜应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等相关规定。

  八、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2020年4月17日-2020年4月26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也将在以下几个网站同时发布,市民也可登陆下列网站进行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pnr.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http://pnr.sz.gov.cn/ba/)

  联系人:聂工,联系电话:27832447,传真:27820383

  附件:宝安区教育科学研究培训中心实验学校(宗地号:A012-0102)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0年4月17日

相关文档:

附件:宝安区教育科学研究培训中心实验学校(宗地号:A012-0102)位置示意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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